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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添加时间:2021-03-12    阅读次数:1846

3月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发布“十四五”时期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举措,介绍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齐鲁晚报记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十四五”时期,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这项重要任务

李春雷答:谢谢你的提问。感谢各新闻媒体多年来对山东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县城是我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空间,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党的十九大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去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去年5月,国家部署开展了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要求统筹配置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公共资源,重点投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我省10个县入选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建议都明确了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任务。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关于促进中小城市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拟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强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到“十四五”末,全省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县城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县城城镇化空间布局,依托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凸显县城节点作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管控,到2025年,建立起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改善城市生态,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加强城市设计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建设绿色生态网络,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排水设施补短板行动,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科学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城市重污染天气。

二是增强县城产业支撑能力。推动县城产业特色化、差异化、集群化发展,设立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打造一批高质量产业集群。开展创新型县城建设,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至少与一个高校(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全省建设20个左右创新能力突出、特色明显、环境优良的中小城市。推进县域消费升级,制定完善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电动汽车补贴、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扶持政策,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三是推动城市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县城与邻近设区市城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区域综合交通网络,提高道路通达性。推广“窄马路、密路网”,加快建设公共停车场,科学发展热电联产和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统筹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养老和社区服务设施,配齐专业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健全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长效机制,加快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疾控中心建设,提高传染病科室诊疗和重症监护室(ICU)救治能力。加快5G基站、社会化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建设。

四是健全城市治理体系。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实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韧性城市。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部门协同、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攻坚,加快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打造城市“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是夯实要素保障。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优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保障县城城镇化合理用地需求。建立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扎实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指导各地谋划储备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建立县(市)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实施首年评估、三年中评估、五年总评估,对总评估成绩优异的通报表扬,并在土地、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山东综合广播记者: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十四五”时期,我省在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采取哪些举措?


李春雷答:谢谢你的提问。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2020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城乡要素融合等20条政策措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出台《山东济青局部片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等政策文件。济青局部片区纳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面积居全国第二位。公布了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10个片区和5个县(市、区)名单,目前,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已全面启动。“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出台的《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确定了“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等11项改革试验任务”。


《创建方案》明确试验区到2022年和2025年的创建目标,即:“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试验区内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消除,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试验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到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全面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较为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二、扎实推进试验区创建。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实施《山东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年)》,确保规划成果质量,《规划》今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二是编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我省济青局部片区的实施方案。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编制办法》,指导省级各试验区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确保试验改革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出台凸显山东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评价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动态监测评估机制,采用年度评价、奖惩并举、有进有退、动态监管的方式方法,督导和激励各试验区在试验改革上突破创新。四是强化宣传推广。定期总结成熟工作经验做法,充分释放试验区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创建“山东城乡融合发展典型经验品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举措。对于在“人、地、钱、技”等领域有突破性进展的典型经验,适时以地方性法规等方式固化改革成果,条件成熟时上升为全省性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

三、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我省将以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一是推进城乡要素融合。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有序流动,形成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汇聚的良性循环。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强化财政保障和金融支持。“十四五”期间,持续深入与农发行等银行合作,提高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的贷款规模和力度。二是推进城乡服务融合。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健全乡村医疗卫生和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全民覆盖、普惠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推进城乡设施融合。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护,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城乡居民人居环境质量。出台《山东省城镇化地区设施向农村延伸导则》,加大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四是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打造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和特色小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转载自 山东省物业管理协会 公众号)